会议现场
南宁市规划管理局郭维宁局长主持会议
南宁市房地产业协会徐建花秘书长发言
2014年9月2日下午,受南宁市规划管理局(下简称“市规划局”)委托,市房协组织我市部分大中型房地产企业负责人与市规划局领导进行面对面座谈交流。局长郭维宁、副局长莫桂清、副局长梁航琳及各科室负责人;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副主任苏能辉、市政协人口资源与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赵伟波;市房协秘书长徐建花;保利集团、绿地集团、万科集团、青秀万达、荣和集团、盛天集团、云星集团、龙光地产、华润置地等23家房地产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市规划局局长郭维宁主持。他表示,市规划局将按照国家关于对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针对规划局的审批流程进行全面的改革,进一步加速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工作效率,目前已经对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审批流程进行了部分优化调整。此次座谈会的主要目的是听取企业对规划审批业务办理的意见及建议,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在依法依规行政的同时,更好地服务企业。
会议期间,房地产企业围绕优化调整规划审批流程提出了许多建议和意见,其中保利集团、万达集团、绿地集团、荣和集团、盛天集团、中房集团、天健地产、汇东置业等14家企业负责人踊跃发言,他们提出关于报建程序及规划规范等方面的问题也得了郭局长和梁副局长的详细解答。
一、规划局方面对于调整优化审批流程有什么新作法?
郭局长表示:市规划局将进行全面的审批制度改革,实行技术审查前置及合理的缺项审批,优化合并审批流程。将调整优化房建类建设工程项目、市政类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审批流程,实行技术审查前置及合理的缺项审批,优化合并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如对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业主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可缺发改委立项、备案、核准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业主须同时提供相关补办承诺。
市规划局内部科室也将进行大调整。今年9月中旬,规划审批将试行行政审批和技术审查分离,以4家中介机构为试点开展技术审查社会化工作,最大限度压缩行政许可审批所花费的时间,市规划局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能分工也将就此进行调整。
二、商品房测绘成果备案手续要进行4次备案,其中住房局2次,规划局2次。此项工作重复交叉,耗费时间长,是否能够进行优化?
郭局长表示:两局均依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备案,但4次测绘成果备案的确增加了企业的经济负担和时间成本,规划局规划局不仅同意将现行的2次备案缩减为1次。同时还将主动与住房局进行蹉商,精简优化,减轻企业负担。(备注:2014年8月6日,市房协组织的房地产行业精英会上,市住房局黄宗成局长也表示愿意与市规划局协商,争取将4次测绘精简为2次测绘)。
三、近期出台的国家及南宁市的一系列新政策,部分还在试行阶段,规划局是否可以设置一个合理的过渡时间,让企业更顺利地适应新旧政策的衔接?
郭局长表示:新旧政策的顺利衔接和全面实施,的确需要一个调整期、适应期和过渡期,为此,局里体察各房企的实际困难,准予2014年9月30日之前企业报送总平和建筑方案并通过技术审查的,仍按规划局原有规范标准执行;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也按原有规范标准执行。
四、《南宁市建筑工程规划指引》中第五点关于层高(楼板到楼板的距离)的补充规定明确当办公建筑层高≥5.1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夹层,容积率指标均按该层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若层高≥7.6米则按3倍计算),该项规定能否增加考虑因避难层和设施设备管道占用导致超过5.1米的处理办法?
郭局长表示:该项规定有需要补充说明的地方,如因设备设施或高层、超高层所设避难层等特殊需要,层高超标的,在合理的范围内应区别对待,但对于试图借此“偷面积”并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项目,要严格把关、严肃处理。
五、市规划局关于拟建项目日照的规定对于条件确实困难的旧城改造的项目能否降低指标?
郭局长表示:关于拟建项目自身日照不满足的,局里已经在国家标准的范围内,按下限来执行,对于条件困难的旧城改造项目在不低于1小时及1小时以上的日照标准也给出了一定的弹性空间,但拟建建筑对相邻建筑的日照影响,涉及到相关利益人的权益问题,必须按规范执行。
六、新盘规划要求做亮化照明方案报建,有些项目花费几百万元建设费建设后却未投入使用,存在资源巨大浪费。亮化照明是否应该选择主城区的主要干道和繁华地带的项目进行建设,是否能对亮化照明方案报建进行调整?
郭局长表示:亮化照明建设的目的是南宁市政府为了加强南宁市夜景形象的塑造,提高城市品质和档次,强化城市照明对发展城市夜间经济的促进作用。企业提出的按区域进行亮化照明建设,是比较合理的,我们也将与城市管理部门进行沟通,站在更高层面全局研究南宁城市照明的发展,研究更为合理的城市亮化建设方案。
七、对于新建住宅项目配套教育设施建设配比和规模问题,是否能够考虑从整个片区规划出发,进行资源合理配置?
郭局长表示:企业提出的这个问题非常好,每个新建小区按人口配比建设的教育配套设施,规模较小,按片区进行规划,整合资源,是一个比较好的做法,会后,规划局将与教育部门共同协商此事。
八、规划局新政策发布没有及时与企业对接,导致企业没有在第一时间及时掌握新政策,导致在报送规划设计方案时没有按新政策进行调整,又必须重新修改。规划局是否能够建议一个更公开更快速的平台与企业对接,及时公布最新政策?
郭局长表示,企业提出的这个意见很好,规划局将完善信息公布的平台,争取让企业在第一时间内接收到规划局发布的文件,以及各种信息,同时也希望通过与市房协的互动,进一步紧密与企业的联系。
对于企业提出的房地产项目涉及规划变更、修改等要求在媒体进行公示并有可能产生垄断的问题,郭局长会后也表示,将增加至不少于4家媒体公示平台,供企业公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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