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今年6月6日是第二届“南宁慈善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南发【2010】29号)和《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将每年6月6日设立为南宁慈善日的决定》(南人发【2010】50号)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和南宁城市精神,根据南宁市民政局要求,我会决定组织会员单位参加在2012年“南宁慈善日”开展的主题为“能帮就帮·爱心满绿城”的捐赠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赠对象
房地产企业及员工。
二、捐赠标准和时间
(一)按照依法组织、广泛动员、坚持自愿、鼓励奉献的捐赠原则,捐赠指导标准是:
1、个人捐赠一天的经济收入;
2、企业(包括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除职工捐赠一天的经济收入外,提倡盈利单位捐赠一天或部分利润。
3、提倡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合资、外资企业单位以设立冠名基金或定向救助的形式进行慈善捐助。
(二)2012年6月6日—7日为“南宁慈善日”集中开展捐赠的时间。
三、“慈善日”活动捐款的接收管理和使用范围
(一)捐款的接收管理
企业员工捐款由各单位接收,单位接收的所有捐款可直接汇入市慈善总会账户。户名:南宁市慈善总会;开户行:工商银行南宁市金州支行;账号:2102175029300025123。并凭银行汇款单(交款单)到市慈善总会开据捐赠收据。也可将捐款直接交到市慈善总会,地址:南宁市金洲路38号(市民政局办公大楼8楼),捐赠联系电话:5505901、5567012。
(二)捐款的使用范围
1、“南宁慈善日“活动接收的捐款,主要用于实施福利慈善项目建设和对困难群众家庭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安老、救孤、助残、助学以及突发自然灾害应急救助。
2、今年募集的善款,市慈善总会按各县区、开发区捐款总额的30%专项用于县区自行安排实施的慈善救助项目。
3、“南宁慈善日“活动捐款结束后,全部捐款情况在《南宁日报》、南宁电视台、南宁新闻网和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网站向社会公布。捐款的使用情况在下一年“慈善日”活动开战前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接受上级审计和监察部门监督,提高慈善捐赠活动的社会公信力。
有意参加此次活动的会员单位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募集捐赠,同时也请参加了捐赠的企业将银行汇款单(交款单)复印传真至我会,以便我会做好后续统计上报及有关报道工作。
市房协联系人:梁宸;联系电话:5516423(可传真)。
二0一二年六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