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39号)、《南宁市工业用地公开出让管理办法》(南府发〔2013〕3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将挂牌出让以下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设计要求 GC2016-048地块位于南宁市高新区滨河路西面、罗赖路北面,宗地号为450107010203GB00058,总用地面积9626.93平方米(折合14.44亩)。土地批准用途: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50年;产业类型: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类多层标准厂房;投资强度≥300万元人民币/亩 。容积率≥1.5且<3.0,建筑密度≥40%且<60%,绿地率>10%且≤20%,建筑高度≤60米。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7%,严禁在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GX2016-17)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的规定执行。 地块出让起始价为31万元人民币/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0万元。 注:本地块不能分期建设,且所建标准厂房不得用于销售。 二、竞买人范围 (一)竞买申请人须为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万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登记为准)的公司。 (二)符合上述条件(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联合申请)。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6月9日至2016年7月6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7月6日18时00分前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报名材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7月6日18时00分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挂牌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8时至2016年7月8日10时。 七、联系方式 (一)南宁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 联系人:李振辉、覃慧哲 联系电话:0771-5816794(兼传真)、5816752 联系地址:南宁市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16楼1610、1611室 (二)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 宁 联系电话:0771-5609192、5609161(传真)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八、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nnland.gov.cn(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6月9日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