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批准,南宁五象新区管委会国土局会同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将公开拍卖出让以下两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GC2016-062位于良庆区玉洞大道以南、那黄大道以东,宗地号:450108100207GB00044,实际出让面积为44232.04平方米 (折合66.348亩)。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容积率>3.0且≤3.5,建筑密度>25%且≤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特定地区限高为≤80米。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4-7%以内,其余为居住。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6-065]的规定执行。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50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成交后抵作等额地价款)。 (二)GC2016-063位于良庆区玉洞大道以南、坛泽路以西,宗地号:450108100207GB00046,实际用地面积为53046.79平方米 (折合79.570亩)。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容积率>3.0且≤3.5,建筑密度>25%且≤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特定地区限高为≤80米。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4-7%以内,其余为居住。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6-067]的规定执行。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50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990万元(成交后抵作等额地价款)。 二、竞买要求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竞买申请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于2016年7月12日至2016年8月10日18时0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8月10日18时00分前汇入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公开出让方式 本期公开出让地块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公告时间为30日,公告结束后次日举行拍卖会。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拍卖会定于2016年8月11日(星期四)10时00分在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举行。 五、出让文件领取 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竞买申请截止前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六、联系方式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谢源、唐进、戚克杰 联系电话:0771-4952305 联系地址:南宁市五象大道西段669号广西体育中心C区三楼 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联系人:吴迪、黄恒、齐邦龙 联系电话:0771-5609177、5609196、5609157、5609158(传真)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七、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nnland.gov.cn(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国土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7月12日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