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将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GC2016-001地块位于九曲湾农场范围内昆仑大道边,宗地号:450102101215GB00045,实际出让面积98245.96平方米(折合147.369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二类居住)、文体娱乐(文化设施)、批发零售(零售商业)、住宿餐饮(旅馆)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 40年,文体娱乐用地50年,住宿餐饮用地40年。容积率>1.0且≤2.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60米。 计算容积率的文化设施建筑面积≥5%的总建筑面积(即文化设施建筑面积≥9873平方米), 计算容积率的旅馆设施建筑面积≤5%的总建筑面积(即旅馆设施建筑面积≤9873平方米), 计算容积率的零售商业设施建筑面积≤8%的总建筑面积(即零售商业设施建筑面积≤15797平方米),其余为住宅。其他要求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农垦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2-006) 的规定执行。 GC2016-001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59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700万元。 竞得人须在本地块上投资建设文博主题博物馆;成交当场,竞得人须与自治区农垦局签订《九曲湾华夏文博园一期博物馆建设协议书》,与自治区农垦局、九曲湾农场三方签订《九曲湾华夏文博园一期项目A地块职工安置协议书》。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8月13日至2016年9月12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8月13日至2016年9月12日18时0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9月12日18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6年9月2日8时至2016年9月14日上午10时。 七、联系方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垦局 联系人:任建中 联系电话:0771-2801911 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恒、梁广、罗燕 联系电话:0771-5609160、5609196、5609166、5609158(传真)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八、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nnland.gov.cn(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8月13日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