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批准,南宁五象新区管委会国土局会同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GC2016-078地块位于博艺路西南侧,出让蓝线编号为CR0113201600047,该地块实际出让面积为10229.31平方米(折合15.344亩),宗地号为450108100008GB00238。土地批准用途: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批发零售40年、商务金融50年、住宿餐饮40年。容积率>2.5且≤3.0;建筑密度>45%且≤50%;绿地率≥25%;特定地区限高≤63米。其中,计容办公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18%以上,计容旅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18-25%,其余为商业用地。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审批单》[审批号:(五象)2016-062]的规定执行。地块须配建社区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公用服务用房等。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75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150万元。 二、竞买要求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10月8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10月8日18时0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向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10月8日18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上午8时00分至2016年10月10日上午10时00分。 七、联系方式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唐进、谢源、戚克杰 联系电话:0771-4952305 联系地址:南宁市五象大道西段669号广西体育中心C区三楼 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联系人:吴迪、黄恒、齐邦龙 联系电话:0771-5609177、5609196、5609157、5609158(传真)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八、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nnland.gov.cn(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国土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