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将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五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设计要求

注:1.GC2016-115地块计容建筑面积中,批发零售(商业)建筑面积所占比例控制在20%-30%,其余为物流仓储。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6-138)的规定执行。 2. GC2016-116地块计容建筑面积中,批发零售(商业)建筑面积所占比例控制在20%-30%,其余为物流仓储。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6-139)的规定执行。 3.GC2016-117地块计容建筑面积中,批发零售(商业)建筑面积所占比例控制在20%-30%,其余为物流仓储。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6-140)的规定执行。 4. GC2016-118地块计容建筑面积中,批发零售(商业)建筑面积所占比例控制在20%-30%,其余为物流仓储。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6-141)的规定执行。 5. GC2016-119地块计容建筑面积中,批发零售(商业)建筑面积所占比例控制在20%-30%,其余为物流仓储。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6-142)的规定执行。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1月23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或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发布大厅6号窗口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1月23日17时30分止到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发布大厅6号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7年1月23日17时3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交易大厅详见当天交易项目场地安排);挂牌报价时间为2017年1月16日8时至2017年1月25日上午10时00分。 七、联系方式 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恒、梁广 联系电话:0771-5609160、5609196、5609158(传真)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覃曼丽、谢明花 联系电话:0771-2857015、2856786 联系地址:南宁市沙井大道56华南城2号广场5楼 八、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nnland.gov.cn(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2月27日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