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南宁市工业用地公开出让管理办法》(南府发[2013]3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将挂牌出让以下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设计要求 GC2017-014地块位于南宁市伶俐工业集中区纬三路以南,出让蓝线编号:CR0103201700002,宗地号:450103102201GB00013; 出让面积 68672.83平方米(折合 103.009亩)。土地批准用途: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50年。产业类型:金属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投资强度≥280万元/亩.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1.0且≤2.0,建筑密度>40%且≤50%,绿地率>10%且≤20%,特定地区限高≤25米,且应满足伶俐通用机场飞行程序最低净空高度要求,具体以民航广西监督局意见为主。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净用地面积的7%,严禁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等非生产性配套设配。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仅允许业主自用,不能销售与转让。其他要求按南宁市规划管行理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青秀 2017-005 )的规定执行。 挂牌起始价人民币为28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65万元。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 (一)竞买申请人经营范围须包括: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工业与民用自动化系统开发、配置、安装(以上经营范围须同时具备,以营业执照登记的为准);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压力容器制造A2级别许可证及压力管道安装GC1和GD1级许可证。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出让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3月30日至2017年4月26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或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发布大厅6号窗口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3月30日至2017年4月26日17时00分止到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发布大厅6号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7年4月26日17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9时00分至2017年4月28日上午10时00分。 七、联系方式 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联系人:靳琳 陆云 联系电话:5609167、5609159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覃曼丽、谢明花 联系电话:2857015、2856786 联系地址:南宁市沙井大道56华南城2号广场5楼 八、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nnland.gov.cn(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3月30日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