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将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以下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GC2017-012地块位于西乡塘区北湖南路以东、衡阳东路以北,宗地号:450107002015GB00072,实际出让面积24049.80平方米(折合36.075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 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3.5且≤5.5,建筑密度≤30%,绿地率≥25%,特定地区限高≤100米。计容建筑面积中不同性质建筑面积比例的控制要求:商业(批发零售)10%-15%,其余为居住(城镇住宅)。要求项目土地受让人在一期地块上提供不少于63套且不少于6344平方米的回迁安置房,以上房源受市住房局监控。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6-159)的规定执行。 成交当场,竞得人须与西乡塘区人民政府签订回建安置房建设履约协议。 GC2017-012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223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8830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 (一)竞买人须具备2014年1月27日南宁市公开征集土地熟化人同一批次公告项目中任意一个项目土地熟化投资人资格,由市城乡建委、西乡塘区人民政府联合出具证明文件后方可报名。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4月19日至2017年5月16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或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发布大厅6号窗口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4月19日至2017年5月16日17时00分止到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发布大厅6号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7年5月16日17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交易大厅详见当天交易项目场地安排);挂牌报价时间为2017年5月9日9时00分至2017年5月18日上午10时00分。 七、联系方式 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联系人:谭振超、梁广、罗燕 联系电话:0771-5609446、5609196、5609166、5609158(传真)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覃曼丽、谢明花 联系电话:0771-2857015、2856786 联系地址: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 八、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nnland.gov.cn(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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