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2017年南宁市第十六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价方式等内容的具体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GC2017-017地块位于兴宁区建安路以东、燕兴路以北,宗地号为450102001015GB00854,出让面积15167.38平方米(折合22.751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容积率>3.0且≤3.5,计容建筑面积中不同性质建筑面积比例的控制要求:计容建筑面积中,商业建筑面积比例占3%-5%,其余为住宅。建筑密度≥25%且≤30%,绿地率≥35%;特定地区限高≤100米。地块西侧位于轨道控制线范围内的地上及地下建筑需征求轨道公司意见。其他要求按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6-153)的规定执行。 GC2017-017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550万元/亩(折合楼面地价2357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7600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以及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地块采用“限房价、限地价,竞产权移交住房”的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出让地块所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毛坯价)不得超过7030元/㎡。当挂牌价格小于等于815万元/亩(折合楼面地价3500元/㎡),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挂牌价格等于815万元/亩,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继续竞买的,转为在此基础上向上竞产权移交住房配建面积,按投报移交面积最大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具体详见本期最新挂牌出让文件。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5月26日至2017年6月14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或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发布大厅6号窗口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5月26日至2017年6月14日17时00分止到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发布大厅6号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7年6月14日17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交易大厅详见当天交易项目场地安排);挂牌报价时间为2017年6月7日9时00分至2017年6月16日上午10时00分。 七、联系方式 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联系人:齐邦龙、黄恒、梁宝坤、谭振超 联系电话:0771-5609178、5609160、5609188、5609446、5609158(传真)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八、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nnland.gov.cn(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 http://www.nnggzy.net(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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