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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2017年第二十一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时间:2017-06-30 来源: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批准,南宁五象新区管委会国土局会同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将公开出让以下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GC2017-022地块位于良庆区玉洞大道以南,新良路以西,由450108100207GB00050(地块一)、450108100207GB00051(地块二)、450108100207GB00052(地块三)三宗地组成,总面积为96386.38平方米(144.579亩),其中地块一宗地面积为65232.46平方米(折合97.849亩);地块二宗地面积为22811.63平方米(折合34.217亩);地块三宗地面积为8342.29平方米(折合12.513亩)。
       地块一:容积率为>2.5且≤3.0,建筑密度>23%且≤35%,绿地率≥35%,建筑限高≤120米,其中沿湖第一排建筑高度控制在80米以内,第二排建筑高度控制在100米以内,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15%-22%以内,其余为居住;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
      地块二:容积率为>2.5且≤3.0,建筑密度>23%且≤35%,绿地率≥35%,建筑限高≤120米,其中沿湖第一排建筑高度控制在80米以内,第二排建筑高度控制在100米以内;土地批准用途:医卫慈善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医卫慈善用地(社会福利用地)50年。
      地块三:容积率为>1.5且≤2.0,建筑密度≤35%,绿地率≥45%,建筑限高≤60米;土地批准用途:医卫慈善用地(医院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医卫慈善用地(医院用地)50年。
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6-176]的规定执行。
      450108100207GB00050宗地出让起始价为398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7788万元;450108100207GB00051宗地出让起始价为145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992万元; 450108100207GB00052宗地出让起始价为129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322万元。
       二、项目建设要求
      (一)竞得人须按南宁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6-176]、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局《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五象管委建设开发意见书〔2017〕5号)及广西南宁五象新区管委会《项目投资建设履约监管协议书》的有关规定开发建设。土地出让后,不得提高容积率、不得改变用途。
      (二)竞得人应在地块二建设一所符合《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府办〔2015〕40号)规定的经民政部门认定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且须设置不少于1300张养老床位。
      (三)竞得人应在地块三建设一所设置有老年综合评估门诊、老年慢性病科、康复医学科、卒中病房等科室的医院。
      (四)竞得人须同步实施地块二(450108100207GB00051宗地)养老机构项目、地块三(450108100207GB00052宗地)医院项目与地块一(450108100207GB00050宗地)住宅项目的开工、建设,并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完成上述养老机构和医院的规划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竞得人不按期完成养老机构项目、医院项目规划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暂停办理住宅地块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及余期开发建设手续。
      (五)竞得人须在养老机构项目形象进度达到地面±0.00后,方可申请办理住宅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且申请预售建筑面积不得超过住宅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0%。养老机构项目形象进度达到主体封顶后,项目开发业主可继续申请办理住宅项目后续商品房预售许可,且累计申请预售建筑面积不得超过住宅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的60%。养老机构项目和医院项目均完成规划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后,项目开发业主可申请办理住宅项目剩余部分商品房预售许可。
      三、竞买要求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者不得参加竞买。
      四、公开出让方式
      本期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上述三个宗地作为一个标的出让,不接受单宗竞买。竞买申请人报名申请时须同时取得上述三个宗地的竞买资格,并同时对上述三个宗地进行有效报价,按上述三个宗地单价均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出让文件领取
      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31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或者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发布大厅6号窗口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六、竞买申请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于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31日17时00分止到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发布大厅6号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17时00分前汇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交易大厅详见当天交易项目场地安排);挂牌报价时间为2017年7月20日9时00分至2017年8月2日上午10时00分。
      八、联系方式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谢源、戚克杰
      联系电话:0771-4952305
      联系地址:南宁市五象大道西段669号广西体育中心C区三楼
      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联系人:谭振超、梁宝坤
      联系电话:0771-5609446、5609188、5609158(传真)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九、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nnland.gov.cn(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
      http://www.nnggzy.net(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国土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6月30日

2017年第21期位置示意图.jpg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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