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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2017年第三十五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
时间:2017-07-31 来源: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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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将挂牌出让以下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GC2017-038地块位于南宁高新区大学西路南侧、鹏飞路西侧,出让蓝线图编号:CR0111201600004,宗地号:450107009201GB00029,出让面积44340.42平方米(合66.511亩),土地批准用途:批发零售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批发零售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容积率>3.0且≤3.7,建筑密度>20%且≤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100米。批发零售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10%,其余为城镇住宅。其他要求按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GX2016-22)和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高建开发意见书[2016]6号)规定执行。 注:竞得人须向南宁市罗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无偿提供总建设面积为13000平方米的产业用房(商铺)及有偿提供产业用房(商铺)配套的144个停车位。具体详见本期挂牌出让文件。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以及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地块采用“限房价、限地价,竞产权移交住房”的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504万元/亩(折合楼面地价2043.24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为20113万元。 出让地块所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毛坯价)不得超过6900元/㎡。 当挂牌价格小于等于962万元/亩(折合楼面地价3900元/㎡),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挂牌价格等于962万元/亩,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继续竞买的,转为在此基础上向上竞产权移交住房配建面积,按投报移交面积最大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具体详见本期挂牌出让文件。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7月29日至2017年8月28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2楼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或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发布大厅6号窗口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人可于2017年7月29日至2017年8月28日17时0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2楼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或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发布大厅6号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7年8月28日17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交易大厅详见当天交易项目场地安排);挂牌报价时间为2017年8月18日9时至2017年8月30日上午10时00分。 七、联系方式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李振辉、覃慧哲 联系电话:0771-5816794(兼传真)、5816752 联系地址:南宁市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1610室 ◇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联系人:谢 源 联系电话:0771-5609177、5609190(传真)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2楼交易大厅 八、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nnland.gov.cn(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 http://www.nnggzy.net(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7月29日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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