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南宁市物流用地公开出让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将挂牌出让以下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设计要求 GC2017-031地块位于兴宁区昆岭路以东,甘泉路以北,出让蓝线编号:CR0101201600067。由450102101000GB00023、450102101202GB00062两宗地组成,项目实际出让总面积为157142.55平方米(折合235.72亩),其中450102101000GB00023宗地123998.78平方米(折合186亩);450102101202GB00062宗地33143.77平方米(折合49.72亩)。土地批准用途均为物流仓储、批发零售;土地使用年限:物流仓储用地50年,批发零售用地 40年。450102101000GB00023宗地容积率>1.0且≤1.5,450102101202GB00062宗地容积率>0.8且≤1.0。以上两宗地计容建筑面积中,零售商业和批发市场建筑面积占比≤30%,其余为物流仓储。两宗地的建筑密度均为50%、绿地率>10%且≤20%、限高24米。其他要求按南宁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6-165)的规定执行. 挂牌起始价人民币为121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700万元。 地块成交后,竞得人须与兴宁区政府签订该地块的《物流项目建设履约保证协议书》。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 (一)竞买申请人需具备有效的国家AAAAA物流企业资质(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认定为准);竞买申请人经营范围须包括:普通货运、普通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贸易(以上经营范围须同时具备,以营业执照登记为准)。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出让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28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或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发布大厅6号窗口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28日17时00分止到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发布大厅6号窗口或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土地出让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7年8月28日17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7年8月20日9时00分至2017年8月30日上午10时00分。 七、联系方式 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联系人:靳琳 陆云 联系电话:5609167、5609159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 八、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nnland.gov.cn(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 Http://www.nnggzy.net(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7月31日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