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39号)、《南宁市工业用地公开出让管理办法》(南府发〔2013〕3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将挂牌出让以下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设计要求
450107008202GB00059宗地位于南宁高新区宁二路东面、安五路南面,地块编号:GC2017-050,蓝线图编号:CR0111201700009,总用地面积78948.99平方米(折合118.423亩)。土地批准用途: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50年;产业类型:专用设备制造业;投资强度≥323万元人民币/亩。 容积率≥1.2且<3.0,建筑密度≥40%且≤60%,绿地率>10%且≤20%。建筑高度:项目除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房外,其他用房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如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房建筑面积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7%,建筑高度不得超过60米。建筑高度须同时满足限高海拔≤139.928米,最终须达到部队的要求。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7%,严禁在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GX2017-19)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修订稿)>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5]78号)的规定执行。
挂牌起始价为3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720万元。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
(一)竞买申请人须为注册资本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含2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机械设备的生产及销售”(以营业执照登记为准)的公司。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公开出让方式
本期出让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出让文件领取 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8月18日至2017年9月18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2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或者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发布大厅6号窗口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可于2017年8月18日至2017年9月18日18时0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2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或者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发布大厅6号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7年9月18日17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交易大厅详见当天交易项目场地安排);挂牌报价时间为2017年9月7日8时00分至2017年9月20日上午10时00分。 七、联系方式
(一)南宁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
联系人:李兴博 覃慧哲 联系电话:0771-5816752 联系地址:南宁高新区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1611室 (二)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 宁 联系电话:0771-5609192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2楼交易大厅 八、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nnland.gov.cn(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 Http://www.nnggzy.net(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8月18日

(位置示意图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