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南宁市工业用地公开出让管理办法》(南府发[2013]3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报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将挂牌出让以下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设计要求 GC2017-036地块位于南宁市邕宁区梁村大道南面。宗地号450109100202GB00011;实际出让面积46419.90平方米(折合69.63亩);土地批准用途: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50年;产业类型:交通安全及管制专用设备制造业;投资强度≥235万元/亩。 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0.8且≤2.0,建筑密度>30%且≤45%,绿地率>10%且≤20%,限高≤40米;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其他要求按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7-021)的规定执行。 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9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64万元。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
(一)竞买申请人经营范围须包括:交通工程装备及材料的生产、研发、销售(以上经营范围须同时具备,以营业执照登记为准)。竞买申请人或其全资子公司须获得由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甲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公路行业甲级、水运行业甲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出让采用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期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9月20日,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或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发布大厅6号窗口获取本期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9月18日18时00分止到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或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发布大厅6号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17年9月18日17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汇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经核查,符合竞买人条件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授权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挂牌报价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8时00分至2017年9月20日上午10时00分。 七、联系方式 南宁市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联系人:冷咏梅 陆云 联系电话:5609169、5609159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八、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nnland.gov.cn(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 Http://www.nnggzy.net(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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