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会员单位:
为了使会员单位能更好的学习借鉴国外先进技术和房地产建设的全新理念、开拓眼界,同时也增进同行之间的交流,经我会秘书处研究,决定组织我市房开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赴北欧的芬兰、瑞典、丹麦、挪威学习考察,企业可以借此品位欧洲古建筑与现代建筑的艺术,感受欧洲的历史与文化。有意参加此次考察的企业请于报名日期截止前将回执表传真至我会,以便我们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时间:拟定于2013年5月中下旬起程,全程约14天,具体出发时间以签证日期为准。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3月22日下午下班前。
三、注意事项:请参团的人员在报名后自行办理好因私护照。
四、考察费用:30000元/人(具体费用详见附件)。
五、联 系 人:张 琦 梁 宸
六、联系方式:0771-5866330(可传真)5516423(可传真)
附件:特色行程安排及报名回执表
二0一三年三月八日
附件:
特色行程安排及费用:
(1)品味北欧洲建筑与艺术
(2)了解北欧历史与文化的变迁
(3)精心安排小城与古镇探访,触摸北欧精髓
(4)参观城建特色区域,了解北欧生活理念
(5)体验波罗地海风情
(6)选用北欧航空直航往返
(7)科学安排行程,游览时间充裕
费用含:
1、南宁—香港—赫尔辛基、哥本哈根—香港—南宁的机票及机场建设费、燃油税。
2、全程空调旅游车。
3、全程住宿。
4、全程专业导游翻译。
5、赫尔辛基至斯德歌尔摩的二人内舱游轮,米安达至弗莱姆段火车。
6、行程中所列景点的门票。
7、国内、外旅游意外保险、交通险。
8、签证费。
费用未含:
1、行程服务项目中未提到的其他一切费用,各种私人消费如:洗衣,理发,电话,饮料,烟酒,付费电视,行李搬运等私人费用;
2、费用不包含团员因违约、自身错过、自由活动期间内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3、线路以外参观内容及个人消费;
4、如领事馆要求面见签证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回 执 表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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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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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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